2年不到涉嫌非法集资2.2亿,昭通泰宏公司可谓一度“声名远播”。5月28日,云南网记者(微信号:yunnancn)从昭阳区检察 院获悉,这一起涉嫌非法集资案已于近日被移送至法院进行起诉。检方公开的信息显示,该案涉案资金2.2亿余元,被害人达 925人,签订租借合同1990份,仅纸质卷宗就有139册,超过了2万页。
在这起案件中,检方指控,经营者刘某某、朱某某在2013年政府“用活民间资本”的特殊背景下,使用自己名下公司并借用他人公司,发起成立了昭通泰宏民间融资等级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刘某某一伙人利用电视、报刊和 散发宣传单等手段为自己的不法行为进行宣传,还试图通过这样的方式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进行掩护和开脱。
此外,在公司成立后的2014年6月到2016年5月之间,他们以高额利息为诱饵,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面对投资者,他们 用虚拟项目,冒用他人项目、名义虚假融资;或是利用超额融资、违规自融自保、以融代还、自融自用等手段大量融资;在同 一融资项目中旧债未偿时又再次融资,并将所融得资金挪为他用。就是用这些方式,他们在两年不到的时间里非法集资2.2亿, 让近千投资者血本无归。
针对此类非法集资案件,检察官提醒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渠道时,要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渠道,不受高额利息诱惑;对 “可靠项目”不迷信,对“热心”熟人不盲从,切实提高自身“免疫力”;强化法制观念,增强甄别能力,看好自己的“钱袋 子”。
黄翘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