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以来,州民政局采取“六项措施”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党办,具体负责安排全系统纪律作风教育和第二次廉政谈话;每季度对机关、直属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汇总上报相关进展情况;对相关违纪问题开展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成立3个督查组,坚持每季度对局机关、直属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综合督查。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筑牢自律意识。坚持把纪律作风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贯彻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学习教育,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加强教育管理,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从6月开始,州民政局结合“强基层、提效能、抓落实”工作共组成8个工作组和3个督查组分阶段分批次深入各县(市)、直属单位紧盯重要节点、重点环节、关键部位开展蹲点调研和督促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积极主动上报,认真整改落实。
四是定期听取汇报,突出问题推动。8个工作组和3个督查组督查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及时向局党组作出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五是加强内部审计,强化监督管理。6月份,州民政局邀请第三方开始对州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逐步形成常态化,确保审计实现全覆盖。
六是加强责任追究,确保政令畅通。结合州委第一巡察组意见反馈,继续做好州殡仪馆、救助管理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违纪人员的处理工作。并结合督查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应付,隐瞒问题不如实上报,不主动整改纠正,不严肃处理,内部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根据《事业单位工作处分暂行规定》《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从严从重做好相关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及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保证政令畅通,维护组织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肖军锋 杨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