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保山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与企业监管科共同对保山市市级登记的涉及广告发布的企业开展2017年度“双随机”检查工作。此次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的主体为保山某广告公司、保山某电视台、保山某广告中心3户企业,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进行,对企业实施检查时,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一次性完成检查。
通过检查,3户企业均能够按照《广告法》《广告审查员管理办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广告发布和企业相关信息报送。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部分企业没有具体的广告审查员管理制度,管理主要靠口头要求及平时学习;部分企业广告承接、审查等工作台账不清,档案管理比较混乱。执法人员已要求企业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向被检企业了解新修订《广告法》实施后,企业在进行广告发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广告法》修订后,要求企业在发布广告时自行审查,但企业人员流动性相对较大,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对一些广告内容是否存在问题把关不严;《广告法》修订后,对很多广告用语做了比较细化的规定,存在广告用语有与《广告法》的规定不相符的地方。被检企业均希望能够适时组织广告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万晓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