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陆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先后两次召开推进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1次,县政府常务会每半年至少1次研究食品安全及创建工作,县食安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查找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创建领导小组下设12个专业组,立足各自职责,根据创建工作责任分工,强化措施,认真履职,协调配合,狠抓落实,保证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全县责任制综合考核,考核权重占总分值的3%以上。先后出台《陆良县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地方政府负总责实施意见》《陆良县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行动实施方案》《陆良县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考评实施细则》《陆良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约谈及问责办法》等文件,实行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和既查原因又查责任的“一案双查”制度。
陆良县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在严格奖惩兑现的基础上还拨付一定资金用于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和各级食品安全机构建设。2017年,县级财政将样本抽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积极争取各类资金,先后投入70余万元开展5个基层市场监管所能力提升工程,夯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全县146名食品安全信息员工作经费由各乡镇、街道保障到位。
邓雪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