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晋宁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飞鸿、副主任李德政、赵丽娟参加了会议。副区长普娅馨、陈海清及法检两院主要领导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新开工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属国有投资公司整合及投资改革工作的视察报告》、《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检查报告》、《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晋宁区2016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晋宁区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等13个工作报告及议案;表决通过了《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晋宁区2016年地方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晋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决议(草案)》以及《昆明市晋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昆明市晋宁区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规定的决定(草案)》;另外,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副区长普娅馨在表态发言中说,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各项工作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中肯、客观。会后区政府将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强化督查、加快进度。提高工作标准,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各项任务全面落实,确保年终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飞鸿指出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抓好相关工作落实。要高度重视,加强财源建设,把骨干财源的培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税收征管,切实提高财税收入质量;努力做到科学预算,严格控制一般预算支出,保障重点工程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同时要严格按照程序规范预算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科学规范管理财政资金。
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领导,及时研究办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代表建议办理的资金和人员,保障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效开展;要认真研究,强化措施,明确办理落实时限,切实提高办结率和落实率。要创新代表建议办理监督方式,加强对办理各环节的督促检查,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刘绍斌 阿叶飞 玉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