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也是常委会做好工作的源泉和动力。2017年,通海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切实发挥代表作用。

强化培训,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常委会坚持把提高代表综合素质作为代表履职的基础,采取举办培训班、优秀代表履职经验交流等形式,强化代表培训。年初,举办县乡人大代表初任培训班,邀请省人大专家作专题辅导讲座,对586名县乡人大代表进行培训。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开展代表小组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向代表通报县情政务和人大工作信息,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2017年,圆满完成代表述职评议、代表履职档案建设、村级代表活动室建设3项试点工作,代表履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关注民生,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常委会始终坚持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面商率、问题解决率为目标,以代表是否满意、群众是否认可为标准,对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193件,采取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一府两院”领导牵头领办、部门单位负责承办、各工委对口督办,争取市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2件共25万元,安排县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22件100万元,试点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评议工作”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等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代表满意率100%,解决率52.3%,解决率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

分工负责,加强工作联系指导。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分5个小组分别联系10个县级人大代表小组、9个乡镇(街道)人大工作、3名以上县人大代表,每名县人大代表结对联系3—5户群众。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落实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和代表履职档案制度,坚持学习培训和视察调研两项活动。2017年,组织人大干部外出学习培训,拓宽了工作视野和思路,为顺利开展人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7个乡镇在全市率先召开“年中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乡镇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和人大主席团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工作报告,强化乡镇人大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代表监督作用,对乡镇人大履行监督职能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
左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