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0日,彝良县森林公安局依法逮捕了彝良县海子镇新营村失火案涉嫌失火罪的海子镇村民孙某银。
2018年2月17日,彝良县森林公安局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来电:2月16日14时,彝良县海子镇新营村发生了森林火灾,目前火势迅猛,请森林公安局派人查处。接电后,彝良县森林公安局迅速赶赴现场,依法开展调查,经查明: 2月15日,农历除夕夜晚饭后,海子镇新营村村民孙某银对其两个孩子提出将在正月初一到逝去亲人的坟前祭祀。正月初一早上,孙某银准备了香、纸钱、火炮、水果等,便带领两个孩子到其岳父周光亮的坟前祭拜。坟前干枯杂草密布,孙某银叫次子孙某鑫(15岁)用镰刀将杂草割开一圈,将平时抽烟用的气体打火机提供给孙某鑫,并坐在坟前指挥孙某鑫先烧香,然后烧纸,最后磕头。在孙某鑫点燃纸钱时,风将燃烧着的钱纸片吹入坟前未割开的干枯杂草丛中,火势飞速蔓延肆虐,孙某银父子三人虽然第一时间扑打救火,但仍然无法阻止强大火势,孙某银手脚被烧伤,其衣服内装着的用于修房子的1万元人民币被烧成灰烬。经当地政府组织百余人员全力扑救,大火在燃烧40余小时后被扑灭,火灾烧毁了海子镇新营村、中沟村5个村民小组782亩林地。
孙某银无视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带领其孩子在林区内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等待他的将是深寒的铁窗牢狱与无尽悔恨的泪水。彝良县森林公安局也将以案件教训为宣传,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陈太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