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钱丙申 通讯员 许晓锐 )8月30日,在全国中医药系统宣传贯彻中医药法研讨培训班举办之际,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同期举办云南省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师资骨干培训班。
全国中医药系统宣传贯彻中医药法研讨培训班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主办,云南省中医药管理局、云南中医学院承办。2016年1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签署第59号主席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的出台对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中医药文化,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培训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其配套制度落实落地。培训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一周年情况调研报告、全国人大的卫生立法和监督工作、《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批)》《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发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云南省相关配套政策进行了授课解读,各地交流了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工作经验。云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全体工作人员、各州市(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中医药有关工作负责同志、骨干师资共计100余人参加学习培训。
《中医药法》颁布实施以来,云南省创新工作机制、积极营造氛围、抓紧法制建设、研究配套措施,不断推进《中医药法》及其配套政策措施在云南的落地落实。做到了中医药系统管理干部、卫生监督部门、省级中医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宣传培训全覆盖。并适时拓展宣传渠道,利用昆明2017南亚东南亚商洽会、第8届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交流会、第四届、第五届南亚博览会等契机,积极宣传《中医药法》及中国模式、中国经验。同时,积极推进《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的制修订工作。省人大已将《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修订)项目列为2018-2022年立法规划项目,目前正在按照立法计划的进程要求积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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