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水利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下属部门监管不力,造成下属部门先后多次违规滥发奖金,超标准、超范围、重复发放各种补贴……经研究,决定给予新平县水利局局长诫勉的问责……”
“……给予原新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龚家良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8年,新平县纪委监委按照上级纪委监委对反腐形势的要求和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案件查办,对一些高踩“红线”、步入“雷区”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1月至9月,对19人进行问责;立案49件50人;给予党纪处分14人,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1人,收缴主动上交违纪款244万余元;采取留置措施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敢于动真碰硬。”“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被查处,给其他同志敲响警钟。”“新平县的党风政风大大改善了……”聊到近年来新平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民群众拍手称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今年以来,新平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从严治吏,坚守住纪律这条生命线,从完善干部监督制度体系入手,构建干部监督的长效机制,通过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定期开展述廉测评等综合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真正让制度“带电长牙”,成为自觉遵守的“硬约束”。通过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隐形变异“四风”等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面,教育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从严管理,只有与责任追究结合起来才能取得实效。为切实推动从严管理监督常态化,新平县把从严监督管理党员领导干部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群众举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严格问责、坚决纠正。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从根本上打消少数人的侥幸心理、观望之想,逐步使干部“被动接受监督”变为“主动自我约束”,良好风气从“一日新”到“日日新”,从“一事新”到“事事新”,从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地生根。
新平县纪委 钱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