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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用好权、执好纪、守好法
作者:钱华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8/12/19 17:04:33  点击次数:4634

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是新时代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新使命、新要求,更是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素养。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握好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这“两把尺子”,切实担负起党章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用好权、执好纪、守好法,坚持对标对表,向中央精神和要求看齐,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到监督执纪和监察调查全过程,确保纪检监察工作不走样、不变形。

严以用权是基础。权力是把双刃剑,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规用好权最根本的就是行使权力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谨慎对待,找准职责定位不“越界”。为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自觉用法律和党内法规约束自己的言行,切实做到依法执纪、严格执纪、廉洁执纪,让权力在阳光下公开规范运行,坚决杜绝用权腐败、乱用、滥用权力。

严明执纪是关键。要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聚焦主业、突出主责,在监督执纪和监察调查中高扬惩治“利剑”,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强化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风纪律等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遵循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的原则,不管涉及到谁,做到不讲关系、不讲私情,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遵纪守法是根本。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正人者先正已”,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规,做学法的模范,应比其他人领先一步、高出一筹,要学得更加深入更加全面,要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党内法规为原则,坚守法律红线不可逾越、规章底线不可触碰,自觉在法律约束下用权,在制度笼子里用权。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纪委 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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