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的同志把村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摆在台面上说,讲得我心里扑通扑通直打鼓……”谈及不久前被约谈的情形,新平县某村支书张某感慨不已,“这次谈话提醒,确实让我很受触动和警醒,再也不敢有任何私心杂念。”
张某的感触,不少党员干部都感同身受。对反映党员、监察对象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般性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谈话函询方式解决,谈问题、谈责任、谈整改,“谈”在点子上 “话”在关键处,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在新平县已成为常态。
“请组织放心,我一定吸取教训,类似的错误决不再犯。在经后的工作中,我会用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信任和关爱。”一位被约谈的干部如是说。
“‘第一种形态’除了要让干部红脸出汗,还要进一步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振奋精神努力工作,把压力转化为工作动力,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的活力。 ”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此,该县在运用“第一种形态”时,注重因人而异、因岗不同订制“谈话包”,有的放矢,精准施策,真正让谈话对象感受到组织的关爱,放下思想包袱。
今年以来,新平县纪委监委积极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着眼于“教”,落实在“防”,注重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有“温度”也有“热度”,力求谈出“成效”彰显“实效”。截至目前,该县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63人次,其中,提醒谈话11人次,谈话提醒18人次,警示约谈21人次,诫勉谈话7人次。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纪委 钱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