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以来,云南省新平县始终坚持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基本职责,“严字”当头、“实处”着力,“重拳”发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警示教育,踏准“最强音”。在新增监察对象的警示教育实现全覆盖和向基层延伸上,着眼维护整个“森林”健康发展和推动政治生态好转,营造正风肃纪大宣传、大教育环境。注重运用查处的鲜活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挖深挖透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利用忏悔书、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专题会等方式,按照县镇村组四级纵向层级以及农业、教育、烟草等横向领域精准确定受教对象主体,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用好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上下好功夫,防止“雨过地皮湿”,让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正风肃纪,扑灭“小苗头”。聚焦监督职责,不断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抓紧抓严,抓常抓细,把监督检查落在实处,力促党风政风建设常态长效。在节假日及特殊节点提前谋划、周密部署,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纠查力度,做到常打常敲、警钟长鸣,早提醒、早预防、早警示。注重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用铁的纪律和规矩约束其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监督“无盲区”“全覆盖”。
强化监督,做好 “护林员”。精准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把 “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坚持抓“早”,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严防“拖沓式”监督,避免问题恶化,防止问题向其他三种形态转移;坚持抓“小”,从小问题、小事情抓起,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函询约谈,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小事情变大问题、大事情;坚持抓“严”,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和纪律标准,督促纪检干部在监督执纪过程中敢于担当,使批评教育、函询效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纪委 钱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