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钱丙申 通讯员 夏乔禄)近年来,昆明市晋宁区森林公安局广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深远意义及猎捕野生动物的严重危害,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有了较大的提升。群众在碰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时会打电话报警求助或直接将动物送交森林公安机关救助。
12月18日16时45分,晋宁区森林公安局接二街镇马脚村一村民电话报称:“其在家中发现一只不知名的鸟,现在鸟已被他捉住,希望森林公安前往处置”。
接报后晋宁区森林公安局值班民警立刻赶往报警地点并接收了报警人所说的鸟。经检查,该鸟为池鹭,属三有动物,其体表未见伤痕,生命体征稳定,具备野外放生条件。为让其更好的生活,民警于当日将其放归大自然。
知识链接:池鹭(学名:Ardeolabacchus)系典型涉禽类,体长约47厘米,翼白色、身体具褐色纵纹的鹭。繁殖羽:头及颈深栗色,胸紫酱色。冬季:站立时具褐色纵纹,飞行时体白而背部深褐。虹膜褐色;嘴黄色(冬季);腿及脚绿灰色。通常无声,争吵时发出低沉的呱呱叫声。栖息于稻田、池塘、沼泽、喜单只或3-5只结小群在水田或沼泽地中觅食,性不甚畏人。食性以鱼类、蛙、昆虫为主,幼雏与成鸟的食物成分相类似。繁殖期营巢于树上或竹林间,巢呈浅圆盘状,由树枝、杉木枯枝、竹枝、茶树枝及菝葜藤等组成,巢内无其他铺垫物。5月上、中旬产卵,每窝产卵3-6枚。分布于孟加拉国至中国及东南亚。越冬至马来半岛、印度支那及大巽他群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