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时事 云岭安全 文化教育 森林云南 关注民生 医疗卫生 名家书画鉴赏 企业形象 饮食文化 诗歌散文
您现在的位置: 云南法制报经济聚焦_云南法制经济网 >> 文章中心 >> 新闻时事 >> 正文
丽江永胜财政规范扶贫资金管理狠抓“六建设”
作者:李雁华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8/12/25 12:40:30  点击次数:4497

(记者 李雁华)2018年,在财政部、省财政厅、财政部驻云南省专员办和财政部定点扶贫工作队的关心和具体指导下,丽江市永胜县突出脱贫成效,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制度设计,不断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抓制度建设,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定规矩”

该县根据中央和省、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文件要求,制定了《永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胜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永胜县关于印发〈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在县级层面实现了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管理的制度化。同时,该县结合实际,针对性下发了《永胜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对现有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核准各类财政涉农资金的性质、用途及来源渠道。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了以《永胜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为统领的“1+5”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办法,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制度的完善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科学有效。

 

抓项目建设,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定用途”

2018年,该县围绕“一个县级项目库、15个乡镇‘路线图’和150个村级‘施工图’”的项目清单,统一调度涉农资金整合,强化调度力度和执行效力,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涉农资金实质性整合,全县整合涉农资金3.4亿元。同时,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明确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总体监管责任,县扶贫办的归口监管责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部门的精准监管责任,涉农资金原项目主管部门的对口监管责任,以及各项目乡镇的组织实施责任和资金使用具体监管责任,确保了统筹整合涉农扶贫项目有力推进,整合资金高效使用。

 

抓绩效预算,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定目标”

据悉,该县围绕扶贫项目资金预算管理的内容,制定扶贫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建立实用高效、便于操作的业务流程,完善永胜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规章制度。新增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同项目实施方案一并申报、一并批复,实现扶贫项目资金绩效预算管理全覆盖,对扶贫领域财政资金实施全过程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长效机制。在财政部预算司的指导下,永胜县已率先在全国进行了全口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的申报和审核工作,所编制的绩效目标被财政部推荐给全国财政系统,供各地在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时参考。目前,河南开封兰考县、河北保定望都县、云南省镇雄县等先后到永胜县来考察学习绩效管理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抓执行进度,为扶贫资金效益发挥“定时间”

该县通过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进度通报制度,不断提高预算执行进度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据了解,该县一是制定永胜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发了《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加快扶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二是进一步明确压实责任。明确乡镇和各行业部门的主任责任。三是认真清理扶贫结转结余资金。对已实施完成但还未进行支出核销的项目尽快组织验收结算,整理、规范、完善项目资料等工作,加快形成支出报账;对需要部分修订调整的项目按程序报批变更,加快组织实施,同时加快资金支出报账;对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实施的,上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后,将资金上缴县财政,重新统筹安排。四是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专项督导,通过召开专题政府常务会议、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推进会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签订责任状倒排工期,限时完成工作任务。2016年以来永胜县共投入扶贫资金130652.97万元,截至目前,已报账资金114011.03万元,未报账资金16641.93万元,结转结余资金9602.47万元,综合结转率为7.35%,实现了扶贫项目资金结转结余率控制在8%以内的目标。

 

抓督查问责,为扶贫资金使用主体“定红线”

狠抓督查问责是该县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又一大亮点。据悉,该县一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纪问责,对扶贫资金实现全程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二是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检查、审计等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长效处置机制。将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检查、审计等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告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形成问题责任清单下发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责令限期落实整改落实到位,对限期完不成整改任务和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对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抓能力提升,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定基础”

在定点扶贫工作队的协助下,云南省财政厅确定以永胜县为试点,在全县15个乡镇财政所推行“以查帮扶”,通过推动永胜县、乡两级财政部门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核算制度、报账体系和预警机制,推进乡镇财政管理网络信息化建设,建立省、市、县财政部门对乡镇财政资金核算管理的实时动态监管,促进全县15个乡镇财政所能力建设,为确保财政资金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发挥实效提供有力保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推荐文章  
· 昆明:嵩明县书法协会走进学校乡村厂矿
· 国务院安委办第三督导组赴滇开展安全生产工
· 云南省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 昆明市委主要领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 腾冲市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
· 晋宁区安委办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 云南省安监局讲党课
· 文山市一医院手术中停止治疗被停业整顿
热门点击  
· 数字经济·物联网财富盛典暨佳联大数据千人
· 云南晋宁独特的传统风味石将军卤腐深受人们
· 走进云滇观古堂_讲述罕见瓷烟筒背后的故事
· 中国冰岛茶业集团美股上市分享会在云南普洱
· 合作共赢共创辉煌   云南佳联大数据集团合伙
· 2024数字经济一物联网-A1财富盛典暨佳联易生
· 贵州习酒·云南醉临风酒业有限公司 2024 中
·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专家到会泽县危险化学品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媒体合作 | 电子邮箱 | 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871-63151829 订报及投诉:0871-63151956 内容纠错:0871-63151829 管理员信箱:ynfzbj@163.com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 云南法闻律师事务所 电话:15808896978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二环西路398号高新科技信息中心主楼
云南法制经济网制作、维护 CopyRight 2024 鸿昌传媒版权所有 滇ICP备13002880号-1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