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钱丙申 通讯员 袁钟)昨天,是公元2019年3月11日,然而,这一天必然要载入一支公安队伍的史册。这一天,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更名为昆明市自然资源公安局。
76年前的1943年,战火纷飞,当时的云南省建设厅,针对一个林场,在国营禄丰村林场设1个森林警察班,12人。
39年前的1980年,改革开放刚刚起步,昆明逐步在重点国营林场建立起14个林区派出所。
34年前的1985年,昆明市公安局林业公安科成立,编制7人。
31年前的1988年,成立昆明市公安局林业公安分局,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定事业编制18人。
19年前的2000年,昆明市公安局林业公安分局更名为昆明市森林公安局。
15年前的2004年,昆明市森林公安局的机构级别提升为正县级,参照公务员管理。
10年前的2009年,进一步明确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机构级别为正县级,人员实行政法专项编制。
6年前的2013年,昆明森林公安主动服务桥头堡和“森林昆明”建设,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保障标准化、警民关系和谐化并入快车道。
30多年的历史,印证了一个道理:盛世必然兴林,兴林必须强警。森林公安已经成为生态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主力军,为提升国家履约能力,贡献了昆明力量。
30多年来,昆明森林公安多次被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国家林业局、公安部等部门评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绿盾行动”先进集体、“全国优秀基层单位”、全国“飞鹰行动”先进集体、“绿盾三号行动”先进集体。在这个集体中,涌现出了一名“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一名“全国林业系统优秀人民警察”、一名一等功臣、一名2010~2012年度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个人、一名云南省十佳森林公安民警、一名昆明市劳动模范、一名昆明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一大批杰出代表。
30余年弹指间,定睛回望,岁月如歌。站在新的起点,自然资源公安作为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要刑事执法力量,职责更加光荣、任务更加艰巨。
昆明市自然资源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