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这次提醒谈话对我而言就是一场及时雨,‘红脸出汗’及时把我从红线边缘拉回来,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训,严格要求自己……”一名被纪委约谈的干部诚恳地说道。
这次谈话,对该干部是人生中非常难忘的一次经历,而对新平县纪委来说,开展这样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谈话提醒却已成为常态。
近年来,新平县纪委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尤其在“第一种形态”上狠下功夫,秉持从小处着眼、细节入手的执纪理念,对反映党员、监察对象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般性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谈话函询方式解决,谈问题、谈责任、谈整改,“谈”在点子上 “话”在关键处,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认真做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加大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整改方案及措施等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力度,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红红脸、出出汗’要成为常态,离不开纪委监督责任的履行,更离不开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发挥谈话函询的作用,党组织能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强化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做到有苗头就提醒、有倾向就纠正,有反映就处置,这对领导干部来说,实则是最好的关爱和保护。
在实践中,新平县把精力集中在“第一道防线”上,坚持关口前移、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及时敲警钟,亮黄牌,闪红灯, 把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确保谈有依据、做有遵循,该谈必谈、该询必询,既用纪律尺子衡量、又用高标准引领,既讲问题、又提希望,充分“第一种形态”把党员干部从违纪边缘拉回来,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过错。
1至6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及监察对象158人次,“第一种形态”为130人次,占比82.3 %,努力实现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和廉洁意识不断增强。
钱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