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使用监察调查措施923次,其中谈话395次,讯问58 次,查询80次,留置7人次......”这是新平县监察委1至7月的“成绩单”。
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新平县监察委通过制度完善、强化衔接等务实举措,按照应试尽试的原则,从调查措施适用范围、启动程序、审批流程、具体要求等方面规范细化措施使用程序,强化调查措施运用的全过程管控。
在调查措施的实践运用中,严格执行监察法及《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刑事诉讼法》等制度,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依法规范使用调查措施,针对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调查措施,要求办案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根据各种措施的使用主体、适用对象、使用条件、审批权限和程序要求,结合办案需要和办案实际,坚持事前请示批准、事中及时报告、事后汇报结果,逐级审批、全程留痕,确保各项调查措施规范使用、严格审批,调查程序合法、安全有效,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迹可循。
为不断健全完善内控机制,新平县还建立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实现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有效衔接,切实提高“纪法”“法法”衔接的准确性。
据悉,今年以来,新平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24件,处置问题线索95件,立案37件,给予党纪处分23人,政务处分4人。
钱华 新平县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