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钱丙申 通讯员 李波)10月11日下午,安宁市法院与安宁市纪委联合组织安宁市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旁听安宁市法院刑庭审理的原安宁市金方街道通仙村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梅树清职务侵占、贪污一案,安宁市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干部以及金方街道办事处、连然街道办事处、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县街街道办事处、八街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共计100余人旁听了该案庭审,其中,安宁市人大代表37人、政协委员12人。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被告人梅树清在担任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通仙村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通仙村委会集体所有的土地承包款110万元据为己有。2018年7月至2018年10月期间,被告人梅树清作为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通仙村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管理通仙桥村委会老甸房村云盘山农村公益性公墓期间,违规向丧户收取费用,私自将该费用截留、侵吞。至案发,共私自截留、侵吞墓碑制作费、刻字费等费用395万元。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的罪与非罪以及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被告人梅树清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以及犯罪事实均予以否认,拒不认罪,该案将由合议庭合议后择期进行宣判。
编辑 张燕 校审 谢祖禹
主编 钱丙申 13888756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