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动物—鼬獾
(记者 钱丙申 通讯员 夏乔禄)3月15日,晋宁区森林公安局根据群众报警救助了一只三有动物—鼬獾。
3月15日13时45分,晋宁区森林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他们在六街镇政府旁边挖沟时挖到一只像狐狸一样的小动物,希望森林公安前往救助”。
接报后晋宁区森林公安局值班民警立刻赶往报警地点。报警人李先生称:“3月15日13时左右,他和同事在六街镇六街村委会“子沟”的田边使用挖掘机清理水沟时,在沟埂边挖到一只像狐狸一样的小动物,因其无法分辨是什么动物,又不敢随意放生,其遂将该动物拿桶装着并打电话报警求助。
三有动物—鼬獾
经民警观察和科普比对,该动物为鼬獾,体表未见伤痕,生命体征稳定,但精神状态不佳,不具备野外放生条件。为让其得到更好的救助,民警于次日将其移送云南省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中心进行救助。
经中心工作人员鉴别,该动物为鼬獾,属三有动物。
近年来,昆明市晋宁区森林公安局广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深远意义及猎捕野生动物的严重危害,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有了较大的提升,以广泛宣传教育群众为载体,以保护野生动物为职责,达到人与大自然的万物和谐相处为目的。在人们的意识观念中形成共识,所以群众在碰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时会打电话报警求助或直接将动物送交森林公安机关救助。
编辑 张燕 校审 谢祖禹 主编 钱丙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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