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钱丙申 通讯员 许金海)日前,经大理州人民政府同意,大理州安委办印发《大理州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该州应急管理局全年将直接监督检查不少于86家企业,重点检查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单位、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进行检查。
据悉,该《计划》的工作目标是以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为切入点,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改进生产设备设施,改善作业环境,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
该《计划》的主要任务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地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强化应急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向好。
按照该《计划》,今年该州应急管理局将直接监督检查不少于86家企业,其中重点检查非煤矿山29家、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2家、工贸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25家,并把安全风险等级较高及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作为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
该《计划》强化了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进行执法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该《计划》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加强组织保障,严格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
通联:云南省大理州应急管理局 许金海
编辑 谢祖禹 教审 吴鲜 主编 钱丙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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