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和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紧扣“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制定《云南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危险化学品、水文监测、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科研与检验、河道采砂管理、非煤矿山等八个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推动各单位坚持以中央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
二是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
三是完善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由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推动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行政执法检查为主向生产经营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四是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通联: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协调处 范冰清 刘洋
编辑张燕教审邵艳彬
主编钱丙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