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未成年人眼里,驾驶摩托车很酷很刺激。但未成年驾驶摩托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悔莫及!11月1日,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一名11岁小孩驾驶三轮摩托车上路,所幸被执勤民警及时发现……
当天15时左右,宣威普立派出所民警在普立加油站附近道路正常执勤,发现一名小孩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朝加油站方向行驶,不仅车速很快,还左摇右摆,十分危险。民警当即截停该车辆。经核查,“驾驶员”年仅11岁,民警随即通知监护人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原来,小孩驾驶的三轮摩托是爷爷的,当天爷爷让其到街上买东西,他便动起了“耍酷”的念头,向爷爷要求骑摩托车去,爷爷禁不住孙子的软磨硬泡默许了,小盆友“威风凛凛”地开起了摩托,没想到刚上路就被民警截住。
民警对孩子的父母现场进行了警示教育。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针对一些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的情况,警方将加大整治力度,坚决杜绝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上路,全力预防涉及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如果你是家长,应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言传身教,加强对未成年的管束和教育,家中车辆应妥善保管,切勿让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
赵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