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上诉案件移送效率,昆明安宁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规范、简化相关程序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

一、规范专人专职
诉讼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上诉案件卷宗移送工作,设置上诉案件卷宗移送人员两名,有效避免因人员请假、从事其他公务等事由延误移送,确保在诉讼服务中心收到上诉案件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移送上一级法院立案部门。

二、规范交接登记
诉讼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与各业务部门之间的移送交接台账,写明案号、当事人姓名、案由、上诉人、一审交卷人、上呈时间、签收人。接收到上一级法院的二审退卷,做好二审结果、退卷时间、退卷领卷人等详细记录的登记工作。严格执行交接签字制度,确保全程留痕。

三、规范材料要求
诉讼服务中心在接收各业务部门移送的上诉案卷材料时,严格审查卷宗材料是否齐备、纸质卷宗与系统内电子卷宗是否符合一致。符合报送条件的,及时移送上诉案件卷宗,做到电子卷宗同步移送。
四、规范扫描优先
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电子扫描工作人员接到业务部门上诉类卷宗材料时,优先将上诉卷宗材料扫描导入电子卷宗系统,及时装订,快速送回承办业务部门。
安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从诉讼服务的细微处着手,在诉讼服务的规范方面着力,进一步提升上诉案件移送效率,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切实为诉讼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
通联 李波
编辑 吴敏昆 校审 杨文翠 主编 钱丙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