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安监局局长杨亚林主持座谈会并讲话

全省安监局长座谈会会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近期陈豪省长、董华副省长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指示要求,11月12日、13日,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杨亚林分别主持召开全省安全监管局长座谈会和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部署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传达贯彻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全面安排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工作。
全省安全监管局长座谈会听取了各州、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分析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就岁末年初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杨亚林指出,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各类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下降28%和8.9%,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起数同比分别下降75%和15.4%;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和转型升级取得积极进展;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取得较好成效。但是,工作中也暴露出一系列不足和差距,必须正视问题,补齐短板,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监管理念和方式方法上还有差距。目前的监管工作仍然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和规范性,事故发生后开展运动式、突击式检查仍然是主要的监管方式。这种现状必须彻底改变,指导思想必须从事后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变,监管方式必须从集中人力物力搞督查检查向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信息化监管转变。二是基础工作上还有差距。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相比之下,我们监管部门的基础工作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甚至不知道该管什么、怎么管。必须从最基础的工作开始,逐项弥补短板、夯实基础,逐步完善机制、走入正轨。三是执行力和从严执法上还有差距。少数干部庸政、懒政,督查检查走过场、审查审批把关不严格、执法不严格等现象仍然存在,作为执法部门、身为执法人员却不敢执法、不愿执法,缺乏主动担当、敢于负责的勇气和魄力。必须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深刻反思,抓学习、转作风,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今年工作圆满收官,为明年工作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
杨亚林在全省安全监管局长座谈会和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部署会上强调,要转变监管观念、创新检查方式,就必须进一步强化监管基础工作,从厘清监管对象、帮助企业量身制定检查标准、指导企业规范管理行为入手,运用“互联网+”技术,借助信息网络平台,建立起以企业自查自报为基础,将部门专项检查、专家明查暗访、政府综合督查3种方式相结合,以监管对象目录化管理、“一企一标准”对标检查、隐患和问题清单化管理、隐患整改责任化落实、企业自查情况月度申报5项机制为保障的“1+3+5”安全生产大检查机制,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动态化监管,切实体现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和“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切实体现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好“做什么”、“怎么做”等一系列根本性问题,让企业知道“查什么、怎么查”,监管部门知道“管什么、怎么管”,促使安全监管链条上的每一颗螺丝都拧紧、每一个环节的责任都落实,真正实现无缝对接、闭环管理。
杨亚林要求,当前,要迅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线、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1月13日省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大检查的组织方式、检查重点和有关要求。此次大检查就要彻底改变传统的大检查方式,探索运行“1+3+5”大检查机制,通过实践不断完善和改进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所有企业都要全面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自检自查,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复查、验收、销号等环节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全力督促和帮助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5项配套机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以纳入系统的监管对象为重点,针对突出问题,按照专家搞检查、政府抓督查、安监部门强执法的要求,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和掌握的企业自检自查情况,组织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和专家检查,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当地政府,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通报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各级政府和安委办要根据本地区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综合督查,严格落实通报、约谈、警示、媒体曝光等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陈雪平 刘洋 记者 钱丙申/文 刘贤能/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