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森林公安队伍形象。保山市森林公安局“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为契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队伍管理,扎实推进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并取得良好成效。
抓廉政教育。采取专题会议集中学习、自学和观看廉政教育影片、举案讲纪等方式,加大对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的意见》、《党章》等纪律作风建设相关文件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三项纪律”等纪律条令的学习,加强全警廉政教育,筑牢民警思想防线,坚决防止和杜绝队伍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抓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队伍内部管理,为适应新形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工作需要,加强队伍管理,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全面完善了部门、民警、职工岗位职能职责,严格执行公共场所、考勤、保密、学习、会议、请销假、车辆管理等各项制度,为纪律作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抓责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从市局班子到各县区市负责人到民警、职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六个严禁”承诺书》和《廉政承诺书》等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纪律作风建设责任制,层层抓落实。
抓纪律督查。由市局政治处和县区市局教导员带头主抓,充分发挥督察部门的职能作用,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形式,以电话抽查、实地督察、群众反馈、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相结合,随机进行警容风纪督查,督查结果与奖惩、年度考核工作挂钩衔接,作为部门和个人评优的参考依据。发生违纪行为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抓作风养成。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教育活动、“为官不为”治理、“机关民警下基层”和“挂包帮”“转走访”活动为载体,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通过与一线群众亲密接触,学习群众工作方法,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养成,树立良好的森林公安队伍形象。
左正林 |